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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一三章 尉迟灼灼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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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一三章尉迟灼灼

“这是征北大将军印?你是征北大将军?”许东升惊讶地喊了出来。

然后快速的从铁心源手里抢过那枚精美的铜印,对着铜印呵了一口气,然后就把铜印盖在自己的胳膊上。

铜印上面还有印泥,所以徐东升的胳膊上就立刻多了一个方形的红色图案。

“还真是征北大将军印,三百枚银币让给我怎么样?”

铁心源夺过铜印,包好之后放进怀里,又把自己的金城县男的大印丢给许东升道:“三百贯,便宜你了。”

许东升笑道:“你不打算回大宋了?私相授受可是砍头的罪过。”

“别说的那么恶心,你觉得我还回得去吗?”

许东升把铁心源的吃饭家伙丢还给他笑道:“西出玉门关,两眼泪不干,向前看戈壁滩,向后看鬼门关。

多少出塞的人都指望能够活着回到人间界,只可惜无数人都成了沙漠中的枯骨。

我每一次出关,都当自己已经死掉了,等我重新回到玉门关,会觉得自己再一次赚到了,就会更加的惜命。”

“那就借我点钱。”

“不借!”

“为何?”

“戈壁滩上不借钱……”

许东升说的非常坚决,事实上铁心源最后还是得到了一百枚银币。

大宋的钱按理说应该是通行天下的,可是在这一代,任何钱都不如银币好使。

铁心源打错了算盘,从东京出发的时候,为了减轻自己的行囊,特意背了一小口袋琉璃珠子,母亲还给衣服里面缝了好多金叶子,可是这些东西,在河西走廊根本就花不出去。

这里还处在以物易物的环境里,珍宝根本就比不上牛羊,或者银币。

在一个赤贫的地方,食物才是最大的硬通货。

沙州,

名副其实,出了城关,左面就是无边无际的塔克拉玛干沙漠,而右面,就是乱石密布的戈壁滩。

唯有戈壁滩和沙漠的交界处,才是能够供驼队穿行的道路,既没有流沙,也见到乱石,骆驼的脚掌撑开,走在薄薄的沙子上,无声无息。

穆辛决定在沙州逗留十天,按照徐东升的说法,就是要大家在这里尽量的多吃,多喝,攒足了肥膘之后好去沙漠里消耗。

铁心源喜欢沙州,因为在这里,他的琉璃珠子很是值钱,不论是头发结成毡片子的吐蕃人,还是胖嘟嘟的波斯商贾,还是精瘦的大漠种族,他们都对这种对着太阳能够发出七彩光芒的宝贝趋之若鹜。

铁心源不过是拿出三颗而已,离开就被沙州最顶级的客栈老板奉为贵人。

戴着金冠,身披狐球,大冬天手里还摇着一柄折扇的铁心源显得既富贵,又风度翩翩。

如果在东京这么干,即便是最底层的娼妓都会笑话这个什么都不懂的棒槌。

但是在沙州,这就是富贵和有实力的最高表现。

许东升装扮的比铁心源还要夸张,浑身上下披挂着的玛瑙宝石,绝对不下五斤。

在温暖的大厅里,依靠在塞满了羊毛的巨大胡枕上,懒洋洋的看着妖娆的胡姬随着激烈的鼓点扭动腰胯,慢慢的品尝着冰凉的葡萄酿,铁心源只想把自己埋在这里算了。

能一把拽掉舞女胸围子的人,就不是一般人,尤其是扯掉胸围子之后,还能给人家舞女戴上一个新式亵衣的家伙就更加的难得了。

许东升就是这么干的。

肥羊已经出现了,铁心源觉得那些可怜的于阗王旧部应该见财起意了吧。

只要头发不是黑色的舞姬,铁心源是完全不要的。

因此,当一个黑头发带着幕离的娇小少女生涩的舞动着腰肢靠过来的时候,铁心源就一把捞住人家的腰肢,将人家的脑袋按在羊毛枕头里,用自己金城县男的印章在人家胸口盖上大印,这样的游戏他已经玩了三天了,已经给十几个黑头发的少女胸口盖过章子了。

黑发女子哭哭啼啼的走了,铁心源的心头也是失落一片。

穆辛依旧一身白衣白袍,扶着蔾杖施施然的走进了沙州城守的府邸就再也没有出来。

铁心源烦躁的推开了一个栗色头发的少女的纠缠,披上披风之后准备去城里转转。

信息已经发出去了,现在就看来咬钩的人到底是谁。

按照徐东升的说法,只要是沙漠里讨生活的人族群,就一定会在沙州留下自己的眼线。

这里不但是平原种族和沙漠种族之间交易的一个重镇,同时也是一个消息的集散中心。

沙盗,马贼,商贾,军队,的大汇集,注定了这里不可能是一座安全和平的城市。

在西北,有十万人居住的城市已经算得上是大城市了。

三里之城,七里之郭,就是沙州城的写照,只是这座城池实在是太破旧了。

西夏人从来就只知道破坏而不知道建设的,这是铁心源拍着残损的箭跺得出的感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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